 |
本站推荐之星 |
|
| 杨文涛律师 |
| 河北省唐山市 |
| 积分:54129分 |
| 电话:13903154906 |
|
服务范围:
环境保护,诉讼仲裁,国家赔偿,刑事,金融保险,合同纠纷,房地产,消费权益,劳动争议,侵权纠纷,医疗事故,交通事故,行..
|
 |
本站推荐律师 |
|
|
| 胡友谊 律师 |
| 山东省淄博市 |
| 13506434445 |
|
|
|
| 陈新生 律师 |
| 山东省德州市 |
| 13853470699 |
|
|
|
| 白广河 律师 |
| 山东省济宁市 |
| 13355377161 |
|
|
|
| 沈剑 律师 |
| 浙江省杭州市 |
| 13067999165 |
|
|
|
| 程世峰 律师 |
| 浙江省杭州市 |
| 13757192289 |
|
|
|
| 王建功 律师 |
| 上海市市辖区 |
| 13601988861 |
|
|
|
| 张敏 律师 |
| 浙江省宁波市 |
| 13685731684 |
|
|
|
| 杨朝江 律师 |
| 江苏省南京市 |
| 13585148061 |
|
|
|
|
|
| 胡剑桥 律师 |
| 江苏省宿迁市 |
| 13805241179 |
|
|
|
|
|
 |
 |
最新案件委托 |
| 涉案金额: |
保密 |
委托费用: |
保密 |
发布时间: |
2008-9-23 |
截止时间: |
2008-9-30 |
委托人电话: |
保密 |
| 涉案地点:安徽省滁州市 |
| 案件内容: |
咨 询 家庭老宅换房了,家务有纠纷请律师帮忙给些说法
自我介绍一下:我是安徽省天长市汊涧镇三塘村利民队人,名汪昌萍,女37,已婚,有一个儿子14岁。自己本人有姊妹六个,一哥,哥已婚有二女、一男;另外小弟(弟没文化无业漩民,流浪在外,不常回家);另还有一姐,因小时候家庭贫困送别人家养了,其他两个姐已早婚,父亲已去世两年,整个大家庭并不富裕,我本人也已婚15年,在镇上租房住,另租门面一小间,住房是很沉旧,也是租的,因为住房靠着门面,是当今社会不能住的房子。(刚结婚时住过家里,因关系都处不好,所以出去租住了几年房,那时没开门面,从开门面起又回家里住了几年,在家住时父母的一切生活费都由我们承担,后又因小事相处不好,又般出去住在了靠近门面的坏房子里住到至今) 因自小爱学,接传了爸爸的手艺,(专刻图章),15年来之前曾摆地摊6年,后经自己的努力发展开了一间小门面(约5个平方)经营刻章、复印类等小业务。(20年前的时候这行手艺只能够生活)。弟不识字,哥也会,但他应为这行业不挣钱所以没走这条路,父亲没有其他产业,所以老了自从他退休后,(在我结婚没一年,父亲就退休不干了)一直都是由我提供他们的大部分生活费,(父母和小弟的生活费)。父亲爱喝酒,我们给的一部份他也不够用的,所以他的另一小部分靠赌小钱争钱用,还有哥平常给一点,但给的很少很少,正当我快受不了父母的生活费时,经常想要求开家庭会要求儿女一起来养父母,家庭会没开成,不幸的事情发生了,父亲生病无治,(癌症),哥没花看病一分钱,只有一姐带他去查一下,就回家等死了,在家里,我花了几百元打打吊水,只到死后,(因为弟弟不认识字,至今未婚),这时哥负起儿子的责任,按排了父亲的死后经费等,但事后,我处于女儿的心意,觉得应付点责任,所以我另贴哥1000元作为爸死后的经费补贴。爸爸死后,以为哥能负担妈妈的善养责任了,可是不久他们离开了老宅地,在本镇买了一间门面房做水果生意,妈妈没人养了,还是到女儿这来要生活费,无法,爸死后不到半年多,我又每月补贴妈妈的生活费,一直到今。我的户口也没迁出过,我们的家靠着镇,农业户口,有一点田(约二亩田,以前爸在世卖过一小部分,那时就没分我们其他子女的卖田钱,我也没挣,其他姐姐也没挣,(这个事情是15年前,那时田卖了大约1.8万元,这钱一半分给了哥,一半爸用了,),现在老宅地有开发商来开发,可以换新房了,我们虽然继承了爸的手艺,但不是什么发财路子,(镇面积小,业务不是太好,只是糊生活而以),所以我们也不富裕,因此我本人想得到应有的属于我的那一份,这事和哥嫂提过,嫂子不认帐,一毛不得,说没我的份,只有他们弟兄俩一人一份。哥只是说事情还没定好,总之他也不会大方的给我应得的一份。我们的老宅地靠镇边边,最近镇上都在忙建小区等,现在那个老宅地,目前要用小部分路边的地皮,能换来两套新房和一间门面房。后面还有一大部分地皮,(老宅地的房子旧了,民房,小房三间,大房三间,现只有母亲在家里,弟弟没人管,无业漩民,流浪在外,很少回家,靠打游戏争钱度日,哥他们在街上做生意,)这些没用上的地皮可能将来还会因建设用上。目前在嫂子的眼里没我的份,我不干心,要是硬要和他们要肯定要先吵架,我不想跟他们吵,所以我想先问问法律,这样的情况,我应该怎么做,我能否在要不到财产的情况下,通过法律来得到我应有的一份。
这段内容是前段时间写的,现又有新的问题: 下面讲讲问题与细节,我文化不深讲的也许不是太须,希望你们能看懂。 1、目前开发商占的地皮就是老宅地房门口前方通向公路的一些地皮。(包括路边建房当住后面老宅地的阳光,使老宅地不可正常使用) 2、我家的门口以前只有条不多宽的路通向公路,路当然紧连宅地,另外旁边是队里的水溏。水塘一年一年地泡坏小路,所以哥就开始填上快泡坏路的水溏,(这块水塘共有两家占用,差不多是一家一半,这次经协调,两家共补贴给队里5万元) 3、哥嫂不愿分出因宅基的所得的房产与我分享,他们认为应该只有他与弟有份,其他人没份。理由是:他是儿子;他填了庄基,他负责了与队里协调占用水塘的一些问题。女儿不该有份,还有主要的是我接管了爸的手艺。(这个前面讲过了,当是这行业不争钱,哥曾经也会做手艺的,他没走这条路子)
再讲些我认为的重点: 我们负担父母包括小弟的生活费(虽然小弟不常在家,但,我们还是负担了一部分)至今15年,父不在了,母亲的生活费依然由我们在负担着一部份,在这里当然不能讲一点点的假话,我们对父母的负担远远超出哥哥对父母的负担。现在宅地因改建分房了,虽然还没落实好,不过以经队与户进行签字表示同意书,初步确定一楼门面一间,二楼一套,五楼一套。
哥嫂不愿分给我们,其他姐姐不曾要求分此次的房产,但是将来其他还有可能二次改建(老宅)这样的情况,我们应该怎么做????? 我的要求:明确分给我应得的一份。也要讲清楚以后对母亲的善养,(包括对小弟今后讲老婆等费用,如讲不到老婆,有可能还要进行抚养将来没能力争钱的小弟到老等复杂情况。
忘律师能根据实际情况,给些明确说法。或能够提出一些建议,建议一些能够调解好这样家务纠纷的方案。 在此表示真诚的感谢!!
2008年9月22日
|
| 案件详情请律师会员登录后台查看>>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