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广东佛山)禅城区人民法院在佛山市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被告人张超刚、咸冠宇、王林等36人分别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抢劫罪、绑架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等10项罪名。
现场旁听观众达500人
昨日,参与开庭审理这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的旁听人员有被告人员家属等社会各界人士共500人左右,其中包括禅城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40多人。除此之外,还有参与押送、维持法庭审理秩序的法警和公安民警多达200人左右,以及36名被告人的辩护律师22人、禅城区检察院公诉人员5名。该案开庭审理规模之大,备受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是禅城区法院成立以来所罕见的。
在昨日上午开庭审理时,公诉机关指控张超刚等36名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犯罪起诉书多达37页,指控罪名涉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抢劫罪;绑架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中实施的非法控制拍卖市场和其他的犯罪行为等10项罪名。
据公诉机关法庭指控,被告人张超刚等36人有分有合地实施了系列犯罪。
案卷60余宗预计审理12天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超刚、咸冠宇、王林、凌伟超、王保中、黎国民6人无视国家法律,组织、领导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反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行为应当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邓彪、张光民、王子强等其余30人参加该黑社会性质组织,该行为应当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追究刑事责任。上述36名被告人还分别构成了开设赌场罪、抢劫罪、绑架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等罪名。对张超刚等6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领导者应对其参与、组织或指挥的全部犯罪负责,对其他被告人则按其参加的犯罪负责,请求法院依法判处。
本案涉及犯罪人数众多、案件非常复杂,仅公诉案卷多达60余卷,证据多达400余份。为了进一步落实审判公开,接受监督,促进司法公正,禅城法院就本案主动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庭进行旁听监督,该院负责人表示,法院将在实现公正和效率的前提下依法作出审判。佛山市禅城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表示,将全力支持人民法院打击违法犯罪,保护人民的财产和人身安全。据介绍,本案庭审时间初步预计将达到12天。
控制搬运队强迫交易
公诉机关指控,2003年至2007年2月间,被告人张超刚先后在禅城区南庄镇华夏陶瓷城、上元物流中心等地组建了军力搬运队、上元安徽搬运队,纠集了被告人邓彪、张光民、王子强等人,采用恐吓、威胁和暴力殴打等手段,通过实施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等犯罪行为,阻止、排挤其他搬运队人员进行搬运工作,从而控制了上述两地的搬运市场,从中非法获取经济利益,强收“管理费”6万余元。
开设多个赌场抽水数百万元
公诉机关指控,2004年起,被告人张超刚、咸冠宇、王林纠集被告人黄元锋、咸勇、李旺等11名被告人及其他人,在禅城区及周边地区先后开设汾江北路23号赌场、深村赌场、银苑赌场、金顺达赌场、扶西赌场、环球士多赌场等多个赌场,并在赌场内放高利贷,通过收取保护费、合伙入股等方式控制了他人开设的赌场,又通过恐吓、殴打、抢劫、聚众斗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