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登录 注册 | 忘记密码 免费发布咨询 免费发布案件委托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频道导航] 网站首页 | 法律新闻 | 找律师 | 法律咨询 | 一对一咨询 | 案件委托 | 法律知识 | 法律法规 | 律师专题 | 范本下载 | 法律博客 | 律师加盟 | 律所加盟
违法行政起诉讼 林业局主动赔偿息纠纷
 
信息来源: 中国法院网 入库时间:2008-4-11
字体:【
 

    日前,陕西省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一起行政赔偿诉讼案。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上诉人宁东林业局认识到行政行为的违法性,主动赔偿原告方,该案得到圆满解决。

   原告宁陕县平河梁松涛园度假村与被告宁东林业局签订租用林地协议,期满后虽然没有续签,但原告仍按原协议标准向被告交纳每年的租赁费。2006年10月被告给原告发出通知,要求原告限期搬迁,并于2006年12月拆除了原告门楼,查封了所有房屋。原告遂提起诉讼。

   法院一审判决撤销被告对原告的查封强制措施,但因证据不足,没有支持原告的行政赔偿请求。被告宁东林业局不服提起上诉。

   安康中院审理后认为,上诉人对其违法行政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法官力促双方增加沟通和谅解,最终宁东林业局主动赔偿平河梁松涛园度假村4.2万元。

    

来源:人民法院报 编辑:陈秀军

1  】
   关键字:本文章,经典案例,找律师,法律咨询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相关案例:


无相关信息的记录
 
大案要案
 
|律师加盟协议|律所加盟协议|网站首页|网站地图|关于我们|招聘信息|联系方式|免责声明|友情链接|
优秀网站导航: 中国律师网   合同法网   前方律师网   中国法院网   中国普法网   中国律师协会
前方律师网业务信箱:law158@126.com 联系电话:0371-65738880  传真:65738880
河南省通讯管理局   豫ICP备0700219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