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登录 注册 | 忘记密码 免费发布咨询 免费发布案件委托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频道导航] 网站首页 | 法律新闻 | 找律师 | 法律咨询 | 一对一咨询 | 案件委托 | 法律知识 | 法律法规 | 律师专题 | 范本下载 | 法律博客 | 律师加盟 | 律所加盟
原郴州市委副书记曾锦春涉嫌受贿案开庭
 
信息来源: 中国法院网 入库时间:2008-4-23
字体:【
 

庭审现场 中国法院网讯   4月23日,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郴州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曾锦春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依法公开开庭进行审理。

    被告人曾锦春,原系中共湖南省郴州市市委常委、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副厅级)。因涉嫌受贿罪,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决定,2006年12月1日被长沙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14日被逮捕。

    长沙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曾锦春自1997年下半年至2006年9月担任中共湖南省郴州市市委常委、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矿产承包、纠纷处理、工程招投标、职务升迁、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办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其妻唐国菊、其子曾峰、其女曾云悉(均另案处理)等共同收受首某等45人贿赂共计人民币3111.4万元、美元4.25万元、港币6万元,折合人民币共计3152万元。

    此外,被告人曾锦春还被指控犯有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其家庭财产和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共计有折合960.75万元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另有违法犯罪所得孳息1926.93万元。



编辑:张涵

1  】
   关键字:本文章,经典案例,找律师,法律咨询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相关案例:


无相关信息的记录
 
大案要案
 
|律师加盟协议|律所加盟协议|网站首页|网站地图|关于我们|招聘信息|联系方式|免责声明|友情链接|
优秀网站导航: 中国律师网   合同法网   前方律师网   中国法院网   中国普法网   中国律师协会
前方律师网业务信箱:law158@126.com 联系电话:0371-65738880  传真:65738880
河南省通讯管理局   豫ICP备0700219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