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登录 注册 | 忘记密码 免费发布咨询 免费发布案件委托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频道导航] 网站首页 | 法律新闻 | 找律师 | 法律咨询 | 一对一咨询 | 案件委托 | 法律知识 | 法律法规 | 律师专题 | 范本下载 | 法律博客 | 律师加盟 | 律所加盟
假冒军人诈骗钱财 事情败露判刑罚金
 
信息来源: 中国法院网 入库时间:2008-6-18
字体:【
 

    6月1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王胜利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10万元。

   王胜利家住乌鲁木齐市,无固定职业,2002年1月因犯诈骗罪被判刑,2004年3月刑满释放。2005年6月至2006年5月间,王胜利经人介绍认识被害人肖金彪和祁德利后,谎称自己是新疆军区政治部干部调动处处长,可以给肖金彪、祁德利的孩子办理上军校的事宜,进而骗取肖金彪4000元、祁德利8000元。其间,王胜利以上述手段骗取被害人连道芳6万元,骗取被害人李泽斌、刘传宪、李高容各8万元。另外,王胜利以给被害人肖金彪办理建筑公司手续、乌鲁木齐市身份证、户口簿为名,骗取肖金彪现金60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胜利冒充军人身份骗取现金31.8万元,证据充分,已构成诈骗罪。



来源:人民法院报 编辑:陈秀军

1  】
   关键字:本文章,经典案例,找律师,法律咨询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相关案例:


无相关信息的记录
 
大案要案
 
|律师加盟协议|律所加盟协议|网站首页|网站地图|关于我们|招聘信息|联系方式|免责声明|友情链接|
优秀网站导航: 中国律师网   合同法网   前方律师网   中国法院网   中国普法网   中国律师协会
前方律师网业务信箱:law158@126.com 联系电话:0371-65738880  传真:65738880
河南省通讯管理局   豫ICP备0700219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