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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维权助孤女,政法公检谱和谐
 
信息来源: 前方律师网 入库时间:2008-6-6 字体:【
 

律师维权助孤女,政法公检谱和谐
2003年8月2日,商丘市睢阳区宋集镇半塔村金庄村民谢任的丈夫张祥钦在新加坡籍船上因事故死亡,根据新加坡法律和赔偿标准,经谢任及其公公张加亮,婆婆郭连秀确认并经公证,共计赔偿谢任及其儿子张单赔偿金99000新加坡元,(约合人民币50万元)赔偿其公公张加亮,婆婆郭连秀22000新加坡元(约合人民币12万元)。
2006年2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新加坡大使馆经济商务参赞处将新加坡DBS银行开具的3张受益人分别为谢任、张家亮、郭连秀的支票以挂号信方式寄给张加亮,张加亮于2006年4月20日将附有证人签字盖章的三名受益人签字的收据寄回大使馆。张加亮收到支票后,将自己和郭连秀的赔偿金经中国银行商丘分行托收后支取,但因无谢任的身份证无法支取谢任其及儿子的赔偿金。于是张加亮带其女儿张小芬冒充谢任到商丘市睢阳区公安分局宋集镇派出所申办了冒名假身份证,派出所民警未认真核实给张小芬办理了假身份证。张加亮、张小芬,张加亮的女婿李豹三人分别多次将谢任及其儿子的赔偿金支取,拒不给付谢任,并欺骗谢任说赔偿款没有来到,谢任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
谢任父母早亡,无兄弟姐妹,没有文化,自其丈夫张祥钦死亡后不久,因赔偿金分配问题与其公公张加亮发生纠纷,被其公公赶出家门,寄宿在其一个远门姐姐家里。谢任及其儿子的赔偿金被非法侵占后,没有能力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河南旺达律师事务所李超律师接受委托后,对谢任的处境非常同情,垫付各类费用克服种种困难将上述情况调查清楚并取得相应证据。
为了妥善解决问题,缓和家庭矛盾,李超律师查清事实后,主动找到张家亮协商解决纠纷。没想到张加亮态度蛮横,完全否认上述事实,拒不承认和女儿一起冒名领取了属于谢任其及儿子的赔偿金。律师无奈,取得谢任的委托后,将张加亮、张小芬、李豹以诈骗罪控告到商丘市睢阳区公安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依据律师调取的现有证据,公安局认为三被控告人的行为构成诈骗罪,当天即对张加亮、张小芬办理了刑事拘留手续。张小芬因大月份怀孕未采取强制措施,张加亮被刑事拘留,李豹外逃下落不明。
张加亮被刑事拘留后,态度极其恶劣,公安机关多次提审,面对充足的证据拒不承认犯罪事实,拒不交待诈骗得款的下落,公安机关到多家银行查询也没有查到。公安机关随向检察院提请对张加亮批准逮捕,检察院依法对张加亮批准逮捕。
郭连秀及其家人看张加亮被逮捕后,为了为张加亮开托罪责,想将刑事案件转化为民事纠纷案件,以逃避法律的追究,来个恶人先告状,以要求张单的抚养权为由将谢任告上法庭。此时睢阳区公安分局预审科的主管此案的人员不知何因对此案也改变了态度,说张加亮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本案是民事纠纷案件,拒绝向检察机关提请起诉,反而以检察院起诉科不愿意收取卷宗为由推托责任,并对代理律师的监督极为反感,态度蛮横。继而又在本案不具备取保候审的前提下,违法将张加亮取保候审,公安机关的这一行为极大的助长了张家亮的嚣张气焰,四处扬言,说公检法的门是为他家开的,谢任告到哪儿他都不怕。此后果对谢任打击极大,精神几乎处于崩溃的边沿。律师挺身而出,与公安机关多次交涉,直言坦陈,但效果甚微。向检察机关反映,检察机关说公安机关不提请起诉,他们也没办法。此案陷于一托再托的困境。
张加亮取保候审后,不认真反思自己的行为给自己和家人带来的伤害,不想办法妥善解决问题,反而变本加厉,气焰嚣张,污辱漫骂受害人谢任,并在孩子张单去上学的路上将其劫持而走,下落不明。谢任向公安机关派出所、刑警大队、110指挥中心、经侦大队、信访处等多处报案,均以各种理由推辞,不予立案受理。
面对公安机关的蛮不讲理,不履行法定职责,检察机关的漠不关心,不严格执法,受害人谢任的痛不欲生、悲观绝望,李超律师深感责任沉重,经过缜密筹划,取得受害人委托,毅然向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同时提起四个案件:1、要求确认睢阳区公安分局为张小芬分颁发冒名身份证行为违法的行政诉讼案件;2、要求判决睢阳区公安分局赔偿因其违法办理身份证给谢任造成损失的国家赔偿案;3、要求追究张加亮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刑事责任的刑事自诉案;4、要求张加亮返还孩子的抚养权纠纷的民事案。本来是一起赔偿金家庭分配纠纷的民事纠纷,因张加亮的法盲,公安机关的失职渎职,相关司法机关的漠不关心,致使一案引发五案。此起案件引起睢阳区法院和睢阳区政法委的高度重视,政法委组织公、检、法三家协商此案。有观点认为如果按诈骗罪追究张加亮,张小芬等人的刑事责任,依法可能要判处十年之上有期徒刑,鉴于本案的特殊性,社会效果不好,也不符合现在提倡的建立和谐社会的宗旨;如果不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那么受害人的权益就得不到有效的保障。协商的结果也没有拿出合法可行的方案。此案再度僵持。
行政诉讼案和国家赔偿案经过延期后被迫开庭,公安局主动撤销了自己的违法行政行为,庭审中认可了自己的失误,其败诉已成定局。为了解决问题,实现委托人的目标,李超律师趁此机会,主动与公安机关协调,讲明了律师和公安机关在案件目的上的一致性,缓和与公安机关的关系,给公安机关一个机会,向其提出一个解决问题的方:公安机关将张加亮释放,给了张加亮一个错误的信号,仍然由公安机关去挽回,去做张加亮的工作,由律师来做受害人谢任的工作。鉴于民间传统,张家亮独子死亡,其孙子由其抚养,以延续后代,让谢任放弃孩子的抚养权,由其公婆抚养,谢任可随时随地探望;谢任及其儿子的赔偿金,谢任的25万元人民币给付谢任,孩子张单的25万元,用其中一部分款在市内给其购买一处房屋,办在张单名下,留一小部分作为张单跟随爷爷奶奶的生活费。如果能达成协议,双方撤回各类诉讼,此事和解解决。律师的这一方案,政法公检都大力支持,各方通过努力,谢任与其公婆握手言和,各类诉讼案件也以当事人撤诉而结案,涉案各方皆大欢喜,此事和谐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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