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登录 注册 | 忘记密码 免费发布咨询 免费发布案件委托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频道导航] 网站首页 | 法律新闻 | 找律师 | 法律咨询 | 一对一咨询 | 案件委托 | 法律知识 | 法律法规 | 律师专题 | 范本下载 | 法律博客 | 律师加盟 | 律所加盟
刑事重新审判的法院
信息来源: 前方律师网 入库时间:2007-8-8
字体:【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审判的法院,包括作出生效裁判的原审人民法院、提审的上级人民法院和由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人民法院。

重新审理的案件一般由作出生效裁判的原审人民法院进行重新审理,包括原作出生效裁判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和第二审人民法院。原审法院根据本院审判委员会作出的对原生效裁判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决定,或者根据上级法院的指令对本院生效的裁判进行重新审判。原审法院接近犯罪地和诉讼参与人,有利于核实案情,复查证据,而另行组成合议庭的规定也能避免审判人员先入为主和当事人对原审判人员疑虑与不信任的弊病。其中,若第二审人民法院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认为其作出的终审裁判确有错误,应由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的,可以撤销一、二审裁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重新审理后作出的裁判可以提起上诉、抗诉;如果不宜指令第-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应由第二审人民法院自行重新审理,所作的裁判就是终审的判决或裁定。

最高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发现生效裁判确有错误的,可以指令下级法院再审,既可以指令作出生效裁判的原审法院重新审判,也可以指令原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或者其他上级人民法院再审,但不能指令原审法院的下级法院再审。如上所述,对于生效裁判认定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案件,指令原审法院再审有较多优点,故此一般情况下,生效的裁判是一审法院作出的,指令一审法院再审;生效的裁判是二审法院作出的,指令二审法院再审。

重新审判的案件也可以由上级法院提审。对于那些适用法律上有错误,或者案情疑难、负责、重大,或者有经由作出生效裁判的原审法院审查处理后仍坚持申诉等不宜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的情况的案件,上级法院认为需要直接审理的,可以提审。这对于法律适用的统一以及案件更为中立、公正地解决,有着积极的意义。下级法院对于某些自己查处有困难的案件,也可以提请上级法院审查处理。提审的上级法院,可以是原来第一审人民法院的任何上级法院。提审的案件,应当按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或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1  】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相关信息:

无相关信息的记录
 
  热门范文
 
|律师加盟协议|律所加盟协议|网站首页|网站地图|关于我们|招聘信息|联系方式|免责声明|友情链接|
优秀网站导航: 中国律师网   合同法网   前方律师网   中国法院网   中国普法网   中国律师协会
前方律师网业务信箱:law158@126.com 联系电话:0371-65738880  传真:65738880
河南省通讯管理局   豫ICP备0700219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