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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劳动保障网举办劳动合同在线解答活动劳动政策相关问题解答(二)
信息来源: 前方律师网 入库时间:200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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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若员工因病休假病假时间三个月但劳动合同在病假后不足一月就到期了,病假期间不可以通知合同到期吗﹖若提前一月需要通知员工终止劳动合同我们该怎么处理这样的问题呢﹖
    答:职工在医疗期期间,合同到期,单位不能终止合同,应将合同自动顺延至医疗期期满终止。 单位应提前30天将终止、续定劳动合同意向书通知员工。

    问:公司对员工进行培训可否跟员工签订培训协议。来限定员工的服务期及培训费用的分担问题。是否会和劳动法违背?
    答:培训员工是企业的义务,但单位对员工进行脱产并出资培训的可以要求员工在培训结业之后为企业服务一定的年限。双方通过协商签订培训协议,在协议中就培训费赔偿的条件进行约定。当赔偿条件发生后,企业可以主张权利要求劳动者赔偿,培训费用的项目也应当在协议当中明确。

    问:公司规定员工月工资为2000元,其中10%即200元为绩效工资,等销售额在年终达到100万后一次性发给,请问这样规定合法吗?不是说工资应该至少一个月结一次吗?如此规定绩效工资违法吗?
    答: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特点,企业有权自主决定工资分配形式,企业依据企业的分配制度只要每月按时支付工资且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才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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