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从这一点上说, 《争端解决协议》确定的争端解决机制是中国—东盟经贸合作的基石之一。
众所周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成后,将形成一个拥有17 亿消费者、近3 万亿美元国内生产总值、115 万亿美元贸易总量的区域经济区[11].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将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自由贸易区,也将是发展中国家组成的最大的自由贸易区。它将为中国和东盟带来互利双赢的局面,为亚洲和世界经济的稳定和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但这么大规模的自由贸易区,进行长期的、全面的经济合作难免会出现争议。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贸易争端发生的背景基本上是因为各国文化传统思想意识不同、政治制度不同、经济架构不同、社会发展程度不同,从而促使各国经贸政策各有差别。因此,合作中产生争端是正常的,但必须要建立、健全健康的争端解决机制来解决争议。可以预见, 《争端解决协议》确立的争端解决机制将会为这一雄心勃勃的计划作出自己独特的贡献,其意义和作用值得高度重视。
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一员,正在一心一意、专心致志建设我们的和谐社会,我们迫切需要有一个长期的和平环境,我们需要与周边国家建立和睦和友好的合作关系。中国与东盟在地理上连成一片,在经济上互补性强,在政治上也历来相互支持、相互依赖。因此,中国和东盟有充足的理由进行全面的经济合作,也有较成熟的全面合作的客观条件。中国和东盟之间的《争端解决协议》的签署和生效,预示着中国与东盟进行全面的经济合作有着强大的生命力,这种强大的生命力来自各国的共同利益,来自于按照游戏规则进行全面经济合作的自觉性和可能性。
[注释]
[1]关于该文件的文本,请见商务部网站: http :/ / gjs1mofcom1 gov1cn/ static/ co[10]mn/ af/ ah1 html/ 1 ,2005 年8 月26 日访问。
[2]见新华网报道, http :/ / news1 xinhuanet1com/ newscenter/ 2004 - 10/ 21/ content _21208181 htm.2005 年9 月16 日访问。
[3]关于该《框架协议》的内容简介, 见新浪网报道, http :/ / news1 sina1com1cn/ w/ 2003 - 11 - 06/ 145344060731 shtml ,2005 年9 月21 日访问。
[4]该方案的目的是使中国和东盟双方尽快享受到自由贸易区的好处,从2004 年1 月1 日起对500 多种产品(主要是农产品) 实行降税,到2006 年这些产品的关税降为零。见前注。
[5]杨国华: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争端解决框架协定〉的作用和意义》,首届中国- 东盟法律合作与发展高层论坛发言稿。
[6]该条款中关于磋商事由的规定与WTO《GATT1947》第23 条第1 款的规定在文字上基本相同。
[7]关于WTO 争端解决机制的详细内容,参见沈四宝主编:《世界贸易组织法教程》第14 章,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5 年版。
[8]见WTO《关于争端解决规则和程序的谅解》(DSU) 第21 、22 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