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人员请管好自己的嘴巴
某天,一位老太太独自上街,刚出小区的大门被突然从左面冲出来的一辆电动自行车撞到在地。老太太受了点伤,过路的人都在谴责骑电动车的年轻人,该年轻人不好意思的带上老太太,称:去医院位老人治疗。
当年轻人离开现场后,却把老太太带到了一个网吧门口,把电动车锁上后称:找人借钱为老太太治疗,让老太太等一下。一个多小时过去了,老太太忍着伤痛还坐在网吧门口。这时,网吧老板好心地出来,问了老太太的住址,就前往老太太家送了口信。
老太太家人及其邻居将老太太送医院治疗并将被锁住的电动车搬移回到小区院内车棚里。同时,老太太的家人向当地警署报了案。晚上,警署人员上门做了询问笔录后,表示:肇事者跑不了,因为购买电动车子都有备案记录,即使找不到肇事者,他遗弃的电动车至少可以拍卖掉折抵老太太的医疗费用。
第二天下午,当老太太家人前往警署了解案件进展情况时,警署人员介绍,上午有一名妇女来报案称:她的电动车子被盗了,她也拿出了购车发票。但她不承认将车借给别人过。警署人员向老太太家人表功道:当时狠狠批了要车子的妇女,警告她尽快讲出事实真相,给受伤的老太太一个圆满发的交代。
老太太家人对此感到十分的满意,人民警察还是积极为人民服务的。
六天后,警署来电话,要求第七天去警署调解。老太太家人很高兴,感觉花出去的近千元医疗费用有着落了。
老太太的家人来到警署,办案民警讲:那位中年妇女,确实是丢了电动车,肇事者骑的电动车就是被盗的电动车,老太太也受伤了,丢车妇女愿意给老太太拿出一、二百元补偿,就把那辆电动车子还给她吧。
老太太的家人对此气愤不已:老太太受伤后,我们报案在先。先前我们来警署你们表功,让我们看到了希望。事情过了不到一周,办案民警的态度发生了一百八十度的转弯。世上还有公道没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
(四)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五)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六)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七)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
(八)清正廉洁,公道正派;
(九)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这些义务要求国家公务人员遵纪守法,勤勉尽责,在办事过程中要谨慎从事,不可为了一些蝇头小利而出卖法律。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也同样是公务员应尽的义务。在本案中,如果办案民警敢理直气壮地讲:没有收取丢车妇女的任何好处。那么,他们就应当管好自己的嘴巴,不要因为自己的嘴巴不严而败坏了公务员的声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