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07-9-13 10:59:07 |
| 最近回复时间:2009-1-3 15:35:40 |
| 当前回复数: 17 |
| 阅读数: 1551 |
| 未致谢数: 1 |
| 主题类别: 电子商务 |
| 发布者:前方律师网 |
| 以下有您未致谢的律师,请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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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会员请及时“致谢”律师
前方律师网“在线咨询”栏目建立以来,提到了广大会员的支持,许多公众会员在这里得到律师的无私帮助。从而使一些难以解决的法律问题得以顺利解决。为了不影响律师的积极性和律师对您回复的质量和效率,前方律师网特向公众会员提出如下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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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事项,希望能够引起各位公众会员的注意! 遵守我们的网站规则,各位律师能够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解答公众,他们这种不求回报的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希望每个公众会员都能尊重律师的劳动成果,及时致谢他们。前方律师感谢您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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