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08-8-3 10:57:01 |
| 最近回复时间:2008-8-3 21:34: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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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类别: 合同纠纷 |
| 发布者:盐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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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去年11月签的合同,今年7月交了辞职报告。人力资源部说我合同差两年到期,因为我没参加过公司的培训,所以公司要求我支付2×5k的违约金,同学说新劳动法是没有违约金的,可是公司说我签合同的时候是去年,合同仍是生效的,而我履行合同期间也就挣了1w多,这就明摆着不让我辞职。而且当时在签合同时,公司提供的合同只有3年和5年的(时间上是他们填好的),并且公司也没有给我们手头应该有的一份合同。因为当时如果我不签合同就只能拿实习的900块,而他们还在口口声声的说他们是在严格执行劳动法规,我就签了。同事建议我找劳动仲裁机构解决,我不知道要找什么样的机构?也不知道象我这样的情况有没有把握能解决问题,因为公司给我交的那点钱远远不值得我给他交违约,我只是希望能正规的解决问题,不是很想把问题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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