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08-9-4 6:43:20 |
| 最近回复时间:2008-9-4 12:16: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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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类别: 婚姻家庭 |
| 发布者:xieyi05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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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意外死亡,得赔偿金20万,单位安葬费,住房公积金,抚恤金,平安保险金赔偿.还有住房一套(妻子的名字,结婚时娘家所赠,装修费用婆家所出)家庭成员有妻子(28)无业,女儿(1岁半)公公(56岁)上班人员,婆婆(53)下岗职工. 现在婆家只给了妻子赔偿金的三分之一6万,女儿得六万,其他婆家所有,女儿所得的也由婆家所保管,房子归妻子,其他应由他们所保管,另婆家要求妻子补偿房子装修费用. 请问,这样分配是否合理,装修费用该不该出,单位安葬费,住房公积金的钱,抚恤金,平安保险金的钱作为妻子有没有份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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