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08-9-26 20:35:52 |
| 最近回复时间:2008-9-27 9:27:44 |
| 当前回复数: 3 |
| 阅读数: 84 |
| 未致谢数: 1 |
| 主题类别: 债权债务 |
| 发布者:winner800208 |
| 以下有您未致谢的律师,请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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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丈夫由于赌博欠了很多赌债,其实本金就5万,但由于当时怕对方到家里来闹,所以又连续写了很多借条,每张差不多金额2、3万,周期都比较短,但加起来差不多有20万。 讨债的人原先在电话里的时候跟我承认过,说我丈夫是借他5万,而且他知道我丈夫是用于赌博的,此段话被我录音了。但一天,他们上门讨债时,对我言语威胁(当时我抱着我4个月的孩子),由于害怕,我拿出电话报警,却被对方抢去砸坏了手机,幸亏我用另外一部手机偷偷拨通,他们看通了,就没有继续制止。 警察到现场后,我多次要求做笔录,由于对方不同意,警察就没有做,而且当时讨债的人,口口声声说债务是20几万,没有加利息。 我说我手机里有证据,但警察也没有理会。 后来那些讨债的人在警察的劝解下回去了,但我发现我的手机里的录音的记忆卡,不见了。 对于警察当时的行为,我已经向他们的上级有关部门进行了投诉。 我想问一下,现在我已经没有了电话录音这份证据,如何能够证明,对方是高利贷,而且是在明知我老公用于赌博却还借给他的呢? 还有,来讨债的这个只是一部分,据说外面还有很多这样的债务,那我是不是只要证明了他借的钱是高利贷,就可以同样证明其他的一样是呢?(那些来讨债的人,包括还没有来讨的,他们互相之间都认识) 我想离婚,但现在做什么对我是最有利的呢? 而且我没有抚养的能力,对方父母收入比较高,并愿意抚养孩子,孩子可不可以判给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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