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08-10-10 9:49:42 |
| 最近回复时间:2008-10-10 17:20:05 |
| 当前回复数: 4 |
| 阅读数: 51 |
| 未致谢数: 0 |
| 主题类别: 合同纠纷 |
| 发布者:小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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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 是这样的,我老板于9月14号在龙湖紫都成转让了一间280平方米的茶楼,当时以4万元的转让费转让,从10月1号起交租.就这样我老板就和转让人签了合同,老板就把钥匙从15号就交给我在给他管理,可是28号哪天,房主打电话给店里说要收10月一季度的租金,我就打电话给老板,可是怎么打也打不通,也许是有事情没有在重庆吧,到了10月1号那天.房主就来收房子了.说我们违约.里面的东西我们也不准拿走.保证金也不退我们的,把钥匙也收了.我打老板的电话还是打不通,现在我们面临的是转让费该怎么算,我们违约就保证金不要啊,怎么店里的东西也不是我们的了呢/我们怎么做才合法啊.谢谢律师在百忙之中给我指点好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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